在进行报废设备评估时,为待报废或已报废设备,常见的有两种评估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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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常见评估计算方法分析
1.对报废设备的评估,常见的有两种评估计算方法:
(1)以账面原值作为评估原值,将残值率3%~5%,填入成新率栏,相乘后得出评估净值。
(2)以变现价值作为评估原值和评估净值,成新率栏空格。
2.两种方法的比较
(1)实践证明,第一种方法简单,便于操作,但此法不够科学,得出的评估值不够准确。
因为设备类资产门类多、种类杂、千差万别,用3%~5%的残值率,无法涵盖各类报废设备的变现价值。
譬如:有些设备,特别是小型精密设备,如仪器、仪表及科技含量高的设备等,其账面原值相对较高,报废后,一般只存在少量的废金属价值,其残值率远低于3%。
相反,有些大型设备原值不高,但其实体含废金属量较高,如锅炉、吊车及其它机械类设备,其残值率常常高于5%。特别是随着PPI指数的升降,及废金属市场收购价格的涨跌,按固定的残值率评估更显偏颇。
(2)第二种方法符合《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第60条“对于因实体性磨损和功能性耗损而确实不能使用或国家法令强制报废的设备,应按清理变卖后的净收益额确定评估值”的规定,体现了变现价值与续用价值的区别,抓住了计算方法的要领。
二、评估方法及价值类型
根据《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和《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的精神,评估对象为待报废或已报废设备,其评估方法可采用市场法,其价值类型可为变现价值或残余价值类型。
也就是说,报废设备评估值,是以拆零变现价值为假设前提,按可拆零变现材料的现行市场价计算出被估对象清理变现后的净收益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