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上市公司资产评估的目的主要是进行企业价值评估以确定标的企业的股东权益价值,成本法和收益法是评估中常用的两种方法,较少使用市场法。
这是因为市场法需要在市场上找到类似的交易案例,然而我国市场上的交易案例相对较少,缺乏统一的数据平台,获取交易案例的成本较高。
更重要的是,很难找到与待评估企业相类似的可比企业,两者之间存在的个体差异无法消除。
从理论上讲,收益法具有成熟的模型和理论基础,更适用于企业价值评估,但是在评估中收益法又是最容易出错的地方,尤其是对于未来收益的预测以及相关参数的选择上,这些都限制了收益法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
故在实际企业价值评估中,评估师们偏向选择成本法。
但是从以下方面来看,收益法具有成本法不可比拟的优势。
1.企业价值评估的对象是企业的整体资产,整体资产价值并不是单项资产的简单相加,应当注意到各项资产之间协同效应产生的价值,资产不同的组合方式会产生不同效率。
成本法在估值时没有将资产之间的协同效应考虑进去,是其缺陷之一。
2.企业中的无形资产,如商誉、商标、口碑等,能够给企业带来直接或者间接的经济效益,在评估时应当考虑在内。
收益法可以很好的衡量这些资产带来的企业价值,而成本法则无能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