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年,中国专利的申请量所取得的成就是令世界瞩目的。
由于我国专利制度的建立时间较晚,为了与世界接轨,为了让知识产权激发创新,带动整个社会的进步,最终选择了先量后质的发展战略。
第九届专利年会,确定了加大对外开放力度的战略方针。
此时此刻,已经到了一个转折点,需要刻不容缓的完成由量到质、去伪存真的关键转变。
当前,大伙对高价值专利的呼声越来越高,政府的政策引导也接踵而来。然而,对于什么是高价值专利的理解,恐怕仍是众说纷纭。
我们看到小小的一个自拍杆,在十多次无效宣告中依然挺立,并带来了上亿的市场价值和维权收益,我们不能否认这是高价值的专利;
我们看到了通信巨头之间发生的动辄千万甚至上亿的侵权判赔额度,我们认为这是高价值专利;
我们看到了九阳拥有的开辟的无网豆浆机时代的专利,助力她抢先占有市场,并成为行业的领头羊,我们认为这是高价值专利……。
这些摆在那、看得见的收益直观地告诉我们:高价值的专利是对专利权人有大效用的,是可以通过它获得巨大回报的。
然而,如果我们仅仅看到了这一点,恐怕对于高价值专利的理解也只能算是浅尝辄止。
有学者提出高价值的专利应当是具备三个属性的,即技术属性、法律属性和市场属性。
技术价值是核心,一件专利能否经得起考验、能不能走的远,必须在技术上有所突破、有所创新;
法律价值是外壳,主要体现在专利排他性,包括布局好坏、保护范围的大小等方面对技术的保护力度;
市场价值则是专利在产品化、市场化过程中带来的预期收益。
有观点认为,高价值专利通常是一系列专利组合,判断专利高价值关键在于是否能解决市场痛点。
还有学者认为高价值专利应当是五个维度,即专利的价值体现在技术、法律、市场、战略、经济五个维度。
可见,相比于三个属性的观点,其做出了更详细的划分,定义市场维度为专利产品是否能够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使企业在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
定义经济维度为专利是否能够赚到钱、能否货币量化。
专利价值的战略维度,更是定位到了企业如何更好地利用专利武器的高度,从战略上思考专利申请、布局和运营,体现在专利是否有助于企业实施有效地进攻或防御战略。
以上观点实际上在判定高价值专利时站位在了不同的层面,一者是以单件专利本身的价值进行评判,另一者则是站位企业战略整体来思考专利的价值高低。
实际上,专利价值的高低是否要上升到战略的层面,可能是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判断的。
有时表象给我们的是某件或某几件专利侵权纠纷或专利交易的价格,这可能涉及的就是单件专利本身的价值,但也可能是关乎专利背后的整个企业专利战略的实现。
令人欣慰的是,当专利的价值上升到专利战略的层面,带给大家的可能会是一种全新的认知。
专利的概念,本身最重要的就是其具备的攻防属性,其中以攻击属性为主,重在将其他竞争者排除在外。
价值本身的体现也应是保护自己独自实现专利目的,而不允许他人介入的权利。
在企业的运营过程中,可能更多关注的是如何利用专利实现自己的经营目的,在哪些领域、哪些技术分支、哪些市场上能够形成壁垒以最大程度的限制可能的竞争对手。
技术许可、转让等实现经济利益的这些吸人眼球的东西毕竟是少数,也可能并非其价值体现的初衷。
对他们而言,高价值专利的战略属性是不可或缺的,缺少这部分属性而去评价价值的高低,其结果必是值得商榷的。
在国外流行的NPE,他们自身不应用专利组织生产,而是通过收购等方式拥有专利,然后以法律的手段收取其他实体企业的使用费。
对他们而言,专利的高价值主要体现在经济属性上。
如果他们所拥有的专利不能通过许可和转让为其带来直接收益,成本能否收回是一个问题,遑论高价值专利。
因此,他们对高价值的判断应该是一套指标,这套指标显而易见的指引技术的发展趋势、时间以及未来市场份额的期许。
当然,从购买方来看,只有锲合了自身的战略和市场的专利才能体现其价值。
可见,针对不同的专利对象,在进行高价值专利评估时,高价值专利的评价指标应当有所选择,权重也应当有所倾斜,这样得出的结果有利于贴合真实的价值度。
当然,以上所指的不同对象并非泛指独立的个体,而是指与专利关联的不同的集群。
这样的限定方式,排除了那些因为对自己无用而贬低价值的可能。
虽然我们对于高价值专利的评估和认定存在不同的见解,但是从高价值专利评估研究中所获得的认知或指标都可以在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得以考虑。
只是,在专利价值评估时,我们应当不限制于现有的评价指标体系,在评估时不应以一套固定的指标来衡量专利价值的高低,而应适时而为,做到估值与价值尽量趋近。
来源:IPRdaily中文网
作者:贾年龙 博士